人事处

工作职责:承担人事人才工作,负责干部选拔任用;负责机构、岗位、编制管理;负责各类人员招聘、考核和职称晋升;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;负责特别研究助理(博士后)管理;负责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障工作;负责职工体检与休假工作;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;负责人事档案管理;负责继续教育培训工作;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挂靠机构:人才工作办公室、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