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、《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》(科发传播字〔20157号)、《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》(海发办字〔20158号)规定,现发布《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》。本报告由概述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,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611日至1231日。  

    一、概述 

  2016年,研究所按照中央、国家以及科学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,建立完善体制机制,规范充实公开内容。  

    1、拓宽公开渠道。有效利用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平台,与社会媒体进行有效联动,对研究所研究成果等信息进行宣传,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。 

  2、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。全面贯彻执行《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》,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,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,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。 

    二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  

   1、通过研究所官方网站“信息公开”专栏公开信息情况。2016年,研究所官方网站“信息公开”专栏新增信息共80条,“综合信息”216条,“科学研究”45条, “科学普及”8条,“合作交流”27条。  

   2、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情况。2016年,研究所官方微信发布信息90条。研究所研究生部官方微信“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生教育”发布信息35条。  

   3、其它栏目公开信息情况。2016年,研究所官方网站除“信息公开”以外的其它栏目,共发布各方面工作相关信息296条。研究所“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(A类)-热带西太平洋海洋系统物质能量交换及其影响”官方网站发布信息34条,“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(A类)-热带西太平洋海洋系统物质能量交换及其影响”官方微博发布信息9条。 

    三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 

  2016年,研究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。 

  四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  

   研究所积极响应中科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,及时上报信息公开统计数据,官方网站按时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但相关领域信息公开需继续深化,公开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。  

  2017年,研究所将根据有关规定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,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,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标准;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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